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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作者:wlsj 来源: 日期:2013-12-9 14:26:12
作者:wlsj 来源: 日期:2013-12-9 14:26:12
通知
各区域合作伙伴、各位客户: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2013年第52号(关于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的通知)”,“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以下简称A类企业)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北京微朗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属A类企业。
公司从通知之日起,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谅解和支持!
北京微朗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进出口部
销售部
2013-12-9
